关于实施课堂教学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7日 10:07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各类专业的专业内涵建设,深入践行“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专业认证理念,促进专业建设改革与创新,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实施新修订的课堂教学标准(试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标准

1.呼伦贝尔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理论课

2.呼伦贝尔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实验/实训课)

二、原则要求

1.各学院原则上要将标准与学校下发的两个评价表的标准相统一;

2.各学院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做适当微调,但必须覆盖学校的标准,追求“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精细化。

3.各学院修改后的评价标准,4月6日前报教质办审定。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附件1:《呼伦贝尔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理论课)》(试行)

附件2:《呼伦贝尔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实验/实训课)》(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