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开启第二个百年目标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评估中心将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更高质量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2021年工作要点》,全面谋划“十四五”期间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全面贯彻202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党支部建设,扎实做好院校评估、专业认证、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等工作,围绕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服务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积极主动作为。
一、突出政治引领作用,进一步促进党建廉政与业务融合互促
1.深入抓好党的建设,引领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目标任务:坚持效果导向,以高标准党建引领和促进中心各项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压实压紧责任,不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工作措施:继续深入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对照《教育部直属机关党支部达标创优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党的各项制度。在评估认证监测及培训等业务工作中纳入党建及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具体要求,强化意识形态责任担当。按照部直属机关党委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突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在学习中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积极做好迎接建党100周年“百年行动”,夯实各处室党建工作责任,推动搭建全要素协同联动的大党建格局。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继续修订《评估中心工会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完成评估中心工会法人注册,制定《评估中心工会委员会岗位职责》,举办形式多样的学习交流、文体、讲座等活动,关注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激励干部职工对标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
2.深化标本兼治,扎实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目标任务:以促进作风建设为目标,以开展廉政教育为重点,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监督执纪,规范权力运行,持之以恒纠“四风”,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扎实有效推进评估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工作措施:支部委员会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经常研究、经常部署、经常督促,严格落实好“两个责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各处室设立一名纪律监督联络员,加强处室间对廉政工作的联动协作,在全中心范围内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群防群策、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强化执纪问责,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约束,抓住“关键少数”,盯住重要岗位,规范专家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创新党风廉政教育形式,引导干部依法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营造廉洁行政的良好氛围。探索建立干部廉政档案,进一步发挥廉政考察结果在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等工作中的作用。
二、主动迎接新机遇新挑战,谋篇布局“五年行动计划”
3.精心部署落实年度具体任务,为“五年行动计划”开好局、起好步。
目标任务:奋发有为抓任务落实,为评估中心“五年行动计划”开好局、起好步,开创发展新局面。
工作措施:以建设中国特色高等教育更高水平质量保障体系为目标,对标国家和教育部“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出台《评估中心五年行动计划》。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为保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化能力建设为抓手,抓好年度任务细化分解,强化督查督办,确保任务严格执行,同时抓好开局之年的任务落实。
三、分类实施院校评估,推动不同类型高校办出特色和水平
4.稳步开展新一轮审核评估试点。
目标任务:全方位宣介新一轮审核评估新理念新要求,指导各省、有关高校制定审核评估计划,大力加强专家队伍建设,研制完善评估配套工作文件和管理信息系统,启动实施新一轮审核评估试点。
工作措施:通过邀请专家撰写文章、编印相关解读材料、培训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系统宣介新一轮审核评估指导思想、理念标准、程序方法,引导各省、有关高校将审核评估工作列入“十四五”规划。启动新一轮评估专家推荐、培训和入库工作,对库内专家信息化精准化管理。建用结合新一轮审核评估配套工作文件和评估管理信息系统,为评估工作实施提供技术支撑。统筹制定新一轮审核评估五年规划和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部省两级新一轮审核评估试点,做好试点工作总结和宣传推广。
5.扎实做好合格评估工作。
目标任务:完善合格评估组织工作机制,提高组织工作规范化水平,有序完成2021年合格评估进校考察工作,引导高校进一步提升质量主体意识,加强评估整改。
工作措施:进一步优化合格评估组织程序,规范专家选派工作机制,合理安排进校考察时间。进一步提高合格评估培训效果,增强高校质量主体意识和评建工作的主动性。配合督导局进行合格评估整改情况督导复查,强化评估整改工作实效。
6.分类分步开展各类评估专项工作。
目标任务:针对高等教育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分类形成各种类型高等学校的评估方案,分步组织实施。
工作措施:在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中充分考虑不同类型高校的需要,按照“两类四种”基本框架,实行分类指导。针对南方科技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等新建研究型高校特点,创新工作模式,服务学校发展。启动中外合作办学法人机构本科教育教学评估方案研制。扎实推进本科层次职业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评估方案的研制工作,根据部督导局、职成司工作部署,进一步研制完善评估配套文件。配合相关司局,做好《教育系统2021年“奋进之笔”行动总体方案》第二十二个“攻关专项”举措分工之10的工作任务。
四、全面开展专业认证,促进各类专业深化改革、提高质量
7.推动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向纵深推进。
目标任务:在工程教育认证专家、认证专业中,继续强化认证的主线底线要求,形成广泛共识,进一步巩固产出导向教育理念。继续优化工程教育认证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工作基础、提高工作能力,更好发挥工程教育认证工作的效益,做好《华盛顿协议》周期性检查相关准备工作。
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文件,强化过程考查要求,将工程教育认证工作的“主线”和“底线”要求贯穿到各环节;优化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探索评建结合、以评促建促改的认证组织模式、线上认证、工程门类宽口径认证等方式,提高认证工作能力和适应性,增强工程教育认证实效。在适应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宣讲培训,凝聚产出导向教育理念共识。进一步发挥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作用,优化工作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参与认证工作。完成好国际工程联盟(IEA)年会参会任务,积极有效开展工程教育认证国际交流,为2022年《华盛顿协议》周期性检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8.高质量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
目标任务:加强政策衔接,做好师范类认证工作规划,完善师范类认证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工作组织体系,提高师范类认证工作能力,形成全面、高质量开展工作新格局。
工作措施:根据教师教育改革需求,适时修订师范类专业认证办法,改进认证工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以及各类专业特点和数量,统筹协调建立师范类专业认证与师范院校评估衔接机制,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规划。增强认证机构认证能力,强化认证机构沟通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师范类认证工作专门委员会、秘书处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文件、组织宣讲培训、推进信息平台建设,初步形成适应师范类认证工作全面开展的工作机制。开展系统性研究,优化申请材料和自评材料要求,严格认证考查和结论审议,开展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工作,将认证“主线”与“底线”要求贯穿到师范类专业认证各环节。继续开展本科师范类专业第一级监测,启动专科师范类专业第一级监测工作。接受教育部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继续开展师范类专业第二级、第三级认证工作。配合相关司局,做好《教育系统2021年“奋进之笔”行动总体方案》第二个“开局专项”举措分工之8、9的工作任务。
9.优化医学教育认证工作组织模式。
目标任务:加强对医学类专业认证工作的统筹协调,初步形成统一的医学类专业认证工作体系,理顺工作机制,保证医学类专业认证工作有序开展。
工作措施:加强与部高教司沟通联系,按照统一部署,结合目前各医学类专业认证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组织模式,有针对性地推进工作,分别完善认证标准、方案和工作文件体系,理顺工作机制。在条件成熟的医学类专业开展教育质量监测指标研究,推动医学类各专业间的工作交流,进一步提高医学教育认证工作质量和能力。
10.服务“双万”专业建设,研制专业认证工作方案。
目标任务:配合高教司完成“双万”专业建设成效认证方案研制,开展专业特征数据采集工作。
工作措施:配合高教司、联合各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研制“双万”专业建设成效认证工作体系框架、标准文件、实施方案等,研制专业类特征监测数据指标,组织开展数据采集工作。配合相关司局,做好《教育系统2021年“奋进之笔”行动总体方案》第十七个“攻关专项”举措分工之4、第十八个“攻关专项”举措分工之1的工作任务。
五、充分发挥数据平台和质量报告的作用,强化质量常态监测实效
11.建好用好国家数据平台,提升常态监测预警能力水平。
目标任务:全面对标新形势新要求,提升国家数据平台建设水平,提高数据分析处理和应用能力。
工作措施:巩固常态化的采集制度,强化数据采集培训,多渠道宣传国家数据平台应用成果,加强数据应用实效。优化技术手段,启动国家数据平台4.0版研发工作,丰富国家数据平台系统功能,提升对评估认证工作和学校的服务水平。立足高等教育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专家队伍建设,研究并完善监测预警工作方案。
12.创新形式和内容,高质量完成系列质量报告研制工作。
目标任务:在报告内容和形式上实现突破,提升报告影响力。
工作措施:加强与部督导局的沟通联络,提早谋划《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报告(2020-2021)》《全国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报告》研制工作,优化调整专家团队,抓好报告框架制定、数据分析、初稿撰写、统稿改稿、出版印刷、宣传推介等各环节工作。
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支撑评估认证监测工作高质量开展
13.持续推进高水平专家队伍建设。
目标任务:加强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完善专家遴选、培训、使用、管理工作机制,形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专家队伍,实现专家库动态管理和持续更新,满足各项工作需要。
工作措施:制定评估中心统一的专家库建设计划,形成贯通评估认证监测研究工作的专家队伍,在评估认证工作中部分实现专家打通使用。进一步扩充专家队伍规模,加强专家遴选、培训,提高专家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建立专家评价机制,加强专家队伍动态管理。
14.持续加强与相关专家组织和专业机构的合作。
目标任务:根据不同业务工作和各机构的特点,分类建立适应不同工作需要的合作机制,汇聚力量,推动各项工作更好发展。
工作措施:积极主动承担秘书长单位和秘书处职能,为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做好服务工作。强化升级评估认证机构交流合作平台,促进全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专业机构、组织机构共同进步,引领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价专业领域健康发展。加强与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及各行业协学会的深度合作,广泛汇聚各方力量,促进工作开展。
15.持续扩大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广度与深度。
目标任务:多渠道多途径深化对外交流合作,扩大和深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国际交流合作的广度与深度。
工作措施:更好利用线上远程会议等方式,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深化国际交流的方式方法。提升中日韩“亚洲校园”、中俄联合认证、澳门高等教育局委托专业认证等常规合作项目的影响和水平。支持配合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准备《华盛顿协议》周期性检查。
16.持续提升新闻宣传水平和效果。
目标任务:健全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以评估中心网站、公众号、主流融媒体为载体,大力宣传新时代评估认证监测工作成效。
工作措施:制定《评估中心门户网站、公众号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办法》,结合新一轮审核评估启动、一流专业认证和质量常态监测工作取得的成效,以网站、公众号为载体,积极宣传推广评估中心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领域取得的成就,为高教战线及社会公众了解评估认证工作提供有效渠道。
七、有效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水平,为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17.持之以恒抓好疫情防控,保障人员健康安全。
目标任务: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消除问题隐患,确保中心工作人员、相关专家和学校防疫安全。
工作措施:及时了解国家和各地区防疫要求,将最新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督促评估中心工作人员、相关专家和学校严格落实《评估认证现场考查工作疫情常态化防控操作指引》,确保相关专家、学校在评估认证工作中的防疫安全。
18.提升能力水平,持续做好内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目标任务: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稳步提高能力水平,切实保证公文运转、干部人事工作、财务管理、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持续稳定高效。
工作措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好干部标准”,完善政治素质考察方式方法,尤其是80后、90后干部做好专业技术干部培养推荐、优秀干部推送和后备干部培养等工作,逐步形成后备梯队新格局;根据部事业单位试点改革要求和评估中心事业发展需要,研判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发展新趋势,完成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研制和结题等相关工作。继续推进OA系统的全面使用和功能优化,加强信息技术运用,稳步提升工作效率。加强办公环境文化建设,弘扬积极向上的奋进文化;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工作要求,确保各项要求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