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方案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5日 11:21   浏览次数:

 

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是全面提高教师教育专业育人质量的有效途径,是建立健全师范专业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为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推进教师教育改革与创新,全面提升教师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师〔2018〕13号)系列文件精神,落实认证标准,切实解决专业建设难点问题,提高师范专业建设水平和师范生培养质量,持续为基础教育培养优质师资,推进师范类专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育人为本、实践取向、特色发展、改革创新的专业建设与认证导向,构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师范人才培养体系,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强”的认证工作原则,从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师资队伍、支持条件、质量保障、学生发展等8个一级指标和若干个二级指标着手,贯穿学生的整个培养过程。学院以教师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强化教师教学责任和课程目标达成,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加强师范类专业内涵建设,保障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雄伟  史培军

副组长:马德明  扎  布   王  锋  赵海兴  

许存宁  秦燕鸣  梅  岩  冶成福  

成  员:

程剑波   张  瑜   齐志强   胡亚玲   牟昱苍

马  俊   尹绍刚   李美华   陈克龙   马志明  

刘德铭   周  晶   蒋菊红   曹广超   张剑勇  

周富强   尖木措   雒海东   马  克   武启云  

田援青   杨迎春   李晓华   刘晓林   李和成  

 

主要职责:确保学校专业认证工作(含自评工作)按照计划有序开展。统筹学校专业自评工作,推动相关专业完成自评报告并通过审核,做好专家组现场考查等其他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认证工作办公室、自评报告协调组、基本状态数据协调组、佐证材料协调组、分项自评协调组、基本条件建设协调组、督查组、会务协调组,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一)认证工作办公室

组长:马俊  副组长:马咸礼

认证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主要职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和教育部评估中心沟通联系,制定阶段性工作任务,统筹学校各专业自评自建,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确保各工作组工作质量与进度等。

(二)自评报告协调组

组长:冶成福

成员:教务处、二级学院自评报告写作组负责人。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审核各专业自评报告等。

(三)基本状态数据协调组

组长:冶成福

成员: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后勤管理处、图书馆和二级学院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工作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审核各专业填报的基本状态数据等。

(四)佐证材料协调组

组长:冶成福

成员: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基础教育处、教师发展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后勤管理处和二级学院佐证材料工作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编印专家案头材料、各专业佐证材料索引及各类佐证材料的准备等。

(五)分项自评协调组

组长:冶成福

成员:教务处、二级学院分项自评工作负责人。

主要职责:督促各师范类专业学生技能训练,审核专业分项自评说明等。

(六)基本条件建设协调组

组长:马德明

成员:实验设备管理中心、财务处、发展规划处、后勤管理处、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图书馆和二级学院有关负责人。

主要职责:协调各专业实验室建设,落实相关经费,加强网站建设等。

(七)督查组

组长:秦燕鸣

成员:党委办公室、校办公室、纪委、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督查各协调组工作和认证专业学院工作。

(八)会务协调组  

组长:马德明

成员:校办、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和二级学院会务协调工作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专家接待工作,安排专家会议室、工作室,做好相关会议服务工作等。

各二级学院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师范类专业认证小组,在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学院相关专业的建设与自评工作。同时要成立自评报告撰写组、基本状态数据填报组、佐证材料准备组、分项自评说明组、专业技能训练组等,确保做好相关工作。

四、实施范围

参加2019年师范类专业认证的专业有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小学教育三个专业。

五、工作安排

1.基础数据填报核查(2019年9月-10月)

依托教师教育质量监测平台,从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实习队伍、支持条件等五个方面对参加认证的师范类专业进行一级基础数据填报、核查,建立师范类专业办学动态监测机制。

2.学院评建(2019年10月-11月)

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小学教育三个专业根据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二级标准,围绕“五个度”开展院内自评自建工作,提交专业认证申请,撰写自评报告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3.学校评建(2019年11-12月)

师范专业认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考查。程序包括专家组预备会议、自评答辩、资料查阅、实地考察、专业剖析、课堂教学观摩、问卷调查、数据测评、师生访谈、意见交换等。

4.建设整改(2019年12月)

各专业及时对学校反馈意见进行整理、分析,正确、客观地理解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以专家组认证报告为依据,结合专业实际情况,部署落实整改任务,认真研究、扎实推进、解决问题。整改结束后,应对整改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等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整改工作报告,报学校师范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国家认证(待定)

接受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的进校考查。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并列为本单位2019-2020年重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扎实开展师范类专业建设与认证工作,努力探索教师教育内涵建设和质量保障的有效路径,切实提高师范生培养水平,确保以优异成绩通过师范类专业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