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师范学院文件
淮师办〔2018〕29号
关于印发《淮阴师范学院
专业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淮阴师范学院专业认证工作方案》印发,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淮阴师范学院专业认证工作方案
淮阴师范学院
2018年4 月9日
附件
淮阴师范学院专业认证工作方案
开展专业认证是推进专业建设与改革,提高专业综合实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抓手。为了统筹推进我校以师范类专业认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为重点的各级各类专业认证工作,确保我校专业认证工作有序开展、有效实施,现根据教育部、江苏省和有关行业协会等关于开展专业认证的文件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所有专业以专业认证理念为指引,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梳理确定本专业所属专业认证类别,积极建立认证联系并启动认证准备工作。
师范类专业按照小学教育参加国家三级认证、其它专业参加二级认证开展工作,2019年完成认证工作;工科类专业全面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准备工作,生物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电子信息工程等3个专业力争到2019年完成认证工作;其它专业同步规划认证工作,凡在认证范围的校应用型示范专业力争在验收前通过认证。
二、工作思路
坚持“学生为本、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专业建设理念,全面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相关专业认证标准,以认证标准为指南,以持续改进为主线,以自我评估为基础,注重整体、注重内涵、注重过程,全面梳理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点加强专业认证需要的各种条件保障,深入开展自评自建和认证准备,切实通过认证积累专业以评促建经验,提高专业人才培养水平,增强专业的核心竞争力、综合影响力和社会贡献力。
三、工作原则
(一)全面启动原则。学校综合研判校内外发展形势,决定2018年全面启动专业认证工作,凡社会已经开展正规专业认证的校内专业均需全面启动、全面对接、全面开展。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和本专业认证实际,审时度势,对标定位,积极联系,主动作为,及时启动专业认证工作,切实将专业认证工作纳入学院、专业近2年重点工作范围,整体设计,实质准备,扎实开展,确保专业认证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动起来、干起来、见成效、有突破。
(二)分类推进原则。学校在全面启动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类推进”,遵循“学校组织、学院主导、专业主体”,注重“上下兼顾、统筹协调、有序实施”。学校整体认证工作进度规划由学校与学院、专业根据政策要求、发展需要、自身实际和认证程序共同议定;具体认证准备工作由各专业根据认证时间节点自行组织、自主控制,确保专业全面达到相关认证标准要求,确保按时完成学校整体认证规划所设定的目标任务。
(三)优先投入原则。学校实行“先认证先投入”,优先安排各种资源保证申请认证专业的建设发展需要。对按照学校整体规划进入实质性认证准备环节的专业,在经费上专项预算、优先投入;在实验实训平台建设上统筹实施、重点保障;在各类教学内涵建设和教学评奖上单列指标、重点倾斜,切实通过政策激励、重点扶持、特殊对待等措施,在有限时间内促使相关专业尽快达到认证标准要求,实现专业认证突破与专业跨越发展。
(四)重在发展原则。各专业要坚持育人为本,将学生发展作为专业认证和专业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好专业发展与学生发展、硬件建设与内涵建设、规范管理与创新管理、内部保障与外部保障等各种关系。切实应用专业认证理念,采用专业认证的新技术、新手段、新方法,不断优化专业发展思路,发挥专业优势,注重培养成效,持续激发专业特色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全面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四、组织管理
建立校、院二级联动管理体系,构建学校顶层设计和学院有序推进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
(一)成立校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焦富民
副组长:赵宜江
成 员:周 平 张 宇 罗玉明 邹修明 张维光
张洪祥 姜 淮 陆林召 王 管 胡元林
校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专业认证工作的顶层设计和重大工作安排,以及相关督查和协调工作。校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承担整个认证工作的联络、协调、服务和保障等事宜。其他成员单位按照领导小组决策安排和认证标准落实承担有关工作,教务处负责统筹各专业认证内涵建设工作。
(二)成立学院专业认证工作组织。以院长为组长,以教学副院长和学生工作副书记为副组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专业骨干老师和学生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对专业建设、自评材料等各项专业认证准备工作统一计划部署、任务安排和进度督查。
五、工作程序
开展专业认证按照如下五个程序组织实施,具体进度根据专业报送专业认证启动书面报告和拟正式申请专业认证时间统筹安排。
(一)第一阶段:工作启动阶段
1.组织调研和研讨,召开相关会议,正式启动专业认证工作;
2.成立院内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3.学校根据师范类专业认证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统一制定《淮阴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准备方案》和《淮阴师范学院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准备方案》,供相关专业参照实施。其他类型专业认证由专业根据上述两类方案自行制定方案和具体工作实施计划并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后实施。
(二)第二阶段:自评自建阶段
1.二级学院对照认证标准,根据工作计划与具体方案,开展专业认证自评自建工作,做到活动有记录,数据有出处。
(1)对于已经开展并已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2)对于已经开展、但零散分割不成系统的工作,理顺工作流程,统筹设计,制订规章制度;
(3)对于尚未开展或需要改进的工作,统筹设计,修(制)订相关文件;
(4)统计分析实验室、实践基地、师资等硬件条件,立足自身提出“填平补齐”建设方案,并及时报学校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二级学院开展专业认证工作,根据工作进度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数据和条件支持。
3.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根据工作进度安排,组织专家对准备工作进度进行评估、反馈和指导。
(三)第三阶段:校内认证阶段
1.相关专业根据专业建设与准备情况,向学校提出校内认证申请。
2.学校组织专家按照相应专业认证的程序对这些专业进行评估和认证,通过校内认证的专业获得申请国家认证资格。
(四)第四阶段:申请准备阶段
1.打磨申请材料,并向相关专业认证机构提交认证申请。
2.接到受理认证通知后,进行“查漏补缺”,继续开展自评自建工作,并根据要求按时提交认证材料。
3.接受专家进校考察通知后,制订专家进校考查总体工作方案并准备实施。
(五)第五阶段:专家进校考查阶段
全校相关各部门及申请认证专业按计划、按要求做好专家进校考查期间的各项工作。
六、激励与保障
(一)激励措施
1.专业认证纳入学校年终教学专项考核,通过认证给予倾斜。
2.学校对首次通过相关认证的专业给予绩效奖励。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奖励不超过20万元(通过奖励20万元、有条件通过奖励15万元),通过师范类专业三级认证奖励不超过10万元(通过奖励10万元、有条件通过奖励6万元),通过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奖励不超过6万元(通过奖励6万元、有条件通过奖励3万元),其他相关专业通过认证,视情况确定具体奖励额度。
(二)经费保障
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认证内涵建设(不含实验室建设费)和日常准备工作等。认证内涵建设经费按工程认证10万元和师范专业认证5万元标准分三次划拨。已经获得校级及其以上立项建设的专业,认证内涵建设费应立足自身现有经费使用,不足部分由学校根据方案统一划拨补差,其他专业认证经费参照执行。认证日常工作经费由校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预算、统筹支出。